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项事项[10][11][1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五项原则执行[12]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等五种[13][14] 关联交易审议 - 除担保外,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除担保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审议程序[15] - 除担保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一定比例需履行审议程序[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已审议通过且主要条款未变的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8]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9]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的交易可豁免[29] - 关联人提供不高于LPR且无需担保资金可豁免[29]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可豁免[29] - 一方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可豁免[29] - 一方依据股东会决议领股息等可豁免[29] - 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等可豁免[29] - 公司按同等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服务可豁免[29]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豁免[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32]
太平鸟(6038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