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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鸟(6038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太平鸟太平鸟(SH:603877)2025-06-12 10: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独立董事履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11]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可提罢免建议[11]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计划等[12]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披露财务报告问题时,应说明问题、后果及措施,督促整改[12] 内部审计检查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3] 内控评估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会议要求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需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7] 会议记录 - 应妥善保存至少十年,上交所要求时公司应提供[19]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及其近亲属等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提案[23]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和未表决情况[23] 规则解释修订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