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6038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6]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9]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管理与置换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与使用[11]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通过[16]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等至少半年现场调查[26] - 会计年度结束出专项核查报告[26] - 董事会披露保荐人等报告结论意见[26]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29]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9] - 与新法规抵触按新规定执行[30]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批准和修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