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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瑞新材(6881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斯瑞新材斯瑞新材(SH:688102)2025-06-11 12: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也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2]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24]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或纪律处分[24]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不履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 其他 - 公司股东会相关规定依法律、行政法规或文件执行[26]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6]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具同等效力,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