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6881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等[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12] - 审计部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14]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4]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职责与权限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4] -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6] - 审计部对重要事项及业绩快报审计[20][21]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23][24]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25]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者提处分建议[2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28]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高于”“低于”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31]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