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公司章程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818.1042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478,181,042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6]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21]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8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