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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宁夏建材宁夏建材(SH:600449)2025-06-10 10: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未达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4]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5][16]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18]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批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的公司有权终止[19] - 9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表决[20]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2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