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3,309,670,663元变为3,309,679,544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由3,309,670,663股变为3,309,679,544股[2][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新增向不特定对象和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 公司治理与人员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或总经理,现改为董事长[2] -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3]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份额获利益分配等权利,符合规定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等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49]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7]
晶澳科技(00245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