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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SH:600356)2025-06-09 12:17

会议安排 -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5月24日公告[3] - 2025年6月9日股东大会按公告时间、地点召开并完成议程[4]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所持表决权股份103,340,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59%[5] - 网络投票股东共130名,所持股份5,763,6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3%[6] 议案审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21项议案,未审议其他议案[7][9]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同意99,108,62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9047%,中小股东同意9,685,543股,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9.5922%[10][11]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9,096,826股,占比95.8933%,中小股东同意9,673,743股,占比69.5074%[12] - 多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获高比例同意,中小股东同意比例约69%左右[13][14][15][16][18][19][20][21][22][23][25][26]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议案,同意99,093,4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8900%[27] - 多项特别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28][29][30][31][32][33][34][36][37][38][39][40][41][42][44][45][46][47]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议案,同意99,102,8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8991%,中小股东同意9,679,7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9.5505%[48] 决议合法性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50]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用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50]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律所各留存一份[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