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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6882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SH:688218)2025-06-09 12:17

融资与交易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股东会审议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出现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或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3]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60] 提案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19]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应说明详情,需评估等的应在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结果[20] - 候选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股东会选举[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请股东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22]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22] 其他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将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0] - 2/3以上的董事因客观原因未按时到会时,会议主持人可推迟宣布开会[32] - 登记发言的股东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时由抽签决定有权发言者和发言顺序[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4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8]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8][39][4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日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