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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688218) - 信息披露制度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SH:688218)2025-06-09 12: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拟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1]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上市规则》要求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自愿信息披露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股权(基金)投资、转让,单笔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8%以上可自愿信息披露[19] 股东信息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23] -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7]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18]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18]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应了解因素并按规定披露[19] 关联人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子公司会议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7] 信息发布渠道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32] - 公司定期报告等除载于指定报纸外还应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2] 内部控制与保密 - 公司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34]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6]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36] 违规责任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对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6] - 披露信息有虚假等情况应依法承担责任[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