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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 - 公司治理文件修订对照表(2025年6月)
四川美丰四川美丰(SZ:000731)2025-06-09 08: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523.4万股[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223.4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 - 发起人持有4163.8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5.34%[2] - 公司于1994年3月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23.4万元[2]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多项公司治理文件的修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除外情形[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6]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6] 独立董事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等条件[27]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9] 总裁职责 - 总裁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31][32] - 总裁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主要措施[31][32] - 总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31][3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2] - 公司注册资本达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4]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