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0027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7]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13]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10]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1] -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8]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可在互动易平台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22] 制度与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1] - 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相关制度[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5] - 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承办日常管理工作[15] 会议与活动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2]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3]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41] 档案与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4] 其他规定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