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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002768) - 内部审计制度
国恩股份国恩股份(SZ:002768)2025-06-06 12:48

审计人员与会议 - 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二人[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审计报告与计划提交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审计部门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2] - 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其他审计工作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 审计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内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25] - 审计部根据被审计对象情况制定审计业务工作方案,经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25] -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时运用多种程序收集信息以实现审计目标[26] - 内部审计人员将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及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得出审计发现和结果[26] - 审计终结及时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应客观、完整等[26] - 审计部必要时就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报告补充反馈意见后提交审计委员会[26] - 审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发布,对重要审计项目实施后续审计[26] - 审计部应建立并维护审计结果处理监测政策及程序[27] - 审计部要定期开展审计工作评价[27] - 审计部应建立审计档案[27] 奖惩制度 - 审计部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获表彰或奖励[29] - 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获表彰或奖励[29] - 揭发、检举、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获表彰或奖励[30] -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处罚[30]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处理[3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