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新上市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0][11]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登记结算公司以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票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9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6][17]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18]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所持和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锁定[18]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8] 其他股份规定 - 因公司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8] 交易规范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的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1] 违规处理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反短线交易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增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减持还需遵守特定规定[23][24]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的,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4] - 公司董事会为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份的责任追究主体[26] - 若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董事会秘书应向青岛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并说明情况[26] - 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除受处罚外,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追究责任[26]
国恩股份(0027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