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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002768) - 子公司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国恩股份国恩股份(SZ:002768)2025-06-06 12:48

子公司定义与人员要求 - 子公司分四类,部分出资额或持股超50%[6] - 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不超50%(含)且无控制性影响[8] - 规模小的子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和1 - 2名监事[11] - 子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原则上应具五年以上工作经历[10] 信息报送与备案 - 子公司重大会议纪要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16] - 子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各类财报[20]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日内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31] 人员考核与整改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公司将提请更换[14] - 子公司总经理收到审计意见书或决定后10日内组织整改会议并制定方案,审计监察部5个工作日内反馈[35] 经营目标与预算 - 子公司年末上报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经公司确定后签订年度责任书[37]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需审批[20] 资金与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征得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同意并审批[21] - 子公司投资报公司审核并审批,委托理财等投资需股东会批准[24] 战略与业务管理 - 子公司发展战略纳入公司统一管理,调整业务需公司指导并审批[27] 监察审计与考核 - 公司可对子公司监察审计,子公司需配合并提供资料[34] - 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考核,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37] 档案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建立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档案需报送公司存档[41] -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公司证照、公司治理相关资料、重大事项档案[41] - 子公司变更或年检公司证照后及时提供复印件给公司存档[4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4]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