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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克明食品克明食品(SZ:002661)2025-06-06 12:0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1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编制中期报告[2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4] 报告审核与报送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并披露[20][23][26] 信息披露审核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4]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需董事长审核批准[14]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批准[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32][34]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起因、状态和影响[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52] 关联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4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42]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42] 其他要点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等负责[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1] - 公司因前期定期报告差错更正应及时披露并办理相关事宜[60]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1] -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电话为0731 - 89935187[62] - 违反制度行为包括信息报送不及时、董秘工作失误、信息泄密等[64] - 本制度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