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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克明食品克明食品(SZ:002661)2025-06-06 12: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8]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职[18]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股东[32] 信息披露与资料提供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公司应按时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10年[29] - 专门委员会应提前提供资料和信息[29]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其他信息 - 公司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2025年6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