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00266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及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7] 内部审计部门 - 应配置不少于三人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5] - 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其他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监督、考核[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