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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002945)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华林证券华林证券(SZ:002945)2025-06-06 12: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两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兼任[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0][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8]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审计等[13][20] - 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16][2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履职必需工作条件,相关人员协助[30]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3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会议材料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不能解决向监管报告[31]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