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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002945)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2025年6月)
华林证券华林证券(SZ:002945)2025-06-06 12: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2]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2]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战略规划与 ESG 等四个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2] 规则调整 - 规则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重要资产抵押方案(日常经营除外)[3] - 董事会可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方案[3]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3] - 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推进风险文化建设[5] - 董事会决定公司合规管理目标,承担合规管理有效性责任[5] - 董事会确立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标,审定相关策略[5] 会议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则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7]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有书面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7] 其他规定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财务资助事项由经营管理层决定,超授权范围提交相应会议审议[6]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等,检查决议实施情况,签署重要文件[6]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