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6006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与管理 - 证券法务部制订修改信息披露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0] - 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制度,组织管理信息披露工作[1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33] 股份变动与股东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及时报告[40] 重大事项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3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43] 其他披露相关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7] - 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7]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1]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