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太极实业(6006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太极实业太极实业(SH:600667)2025-06-06 10:3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顾问[6]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可免程序[12]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程序[12]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2] 募集资金管理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可使用[6] - 以自筹投入募投,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作他用[6] - 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专户管理[6] 项目管理 - 投入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重新论证可行性[18] - 项目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16] - 改变用途经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 主体在公司及子公司间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0]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3]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结项时明确计划[15] - 闲置超募资金使用说明合理性并经董事会审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