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任[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会议记录与沟通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21]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就投资者问题向公司核实[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董事会会议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27]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津贴与股东定义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7]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制度修订 - 本制度2023年12月第一次修订,2025年6月第二次修订[32]
中盐化工(600328) - 中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