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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688293)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奥浦迈奥浦迈(SH:688293)2025-06-05 15:33

业绩情况 -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下降50%以上[5] 公司上市 - 奥浦迈于2022年9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8] 违规情况 - 2023年7月20日,奥浦迈子公司奥浦迈工程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款11万元[11] 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等,到期时间为2025年9月2日[22][23][33] - 股东天津华杰等承诺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到期时间为2023年9月2日[24] - 股东西藏鼎泰等承诺自最近一次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到期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24] - 股东上海磐信相关承诺到期时间分别为2023年9月2日和2023年12月24日[25] - 实际控制人贺芸芬等限售期届满时间为2027年9月2日[26][27] 减持规定 - 锁定期满且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22][23][24][26][27][28]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26][27][28][29] 股价稳定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10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等[30] -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按程序审议稳定股价方案[3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或实施前,股价高于净资产停止实施[30] 回购股份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首次公开发行A股所募集资金总额[31] -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1] 增持股份 - 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31] - 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资金不超过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100%[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自公司所获薪酬的2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薪酬的50%[32] 其他承诺 - 若招股书有虚假记载等,公司30日内启动回购全部新股程序并依法赔偿[37] - 控股股东等对招股书虚假等担责并依法赔偿回购[38] - 各承诺主体承诺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34][35][36][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