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6884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交易需独董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交易需审议披露[8] - 交易金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关联交易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0] - 向非控制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1]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3]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3] 关联交易定价 - 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指导价可在范围合理定价[19] - 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优先参考定价[19] - 无可比市场价格可参考关联方非关联交易价格[19] - 无市场和非关联交易价格以合理构成价格定价[19] - 可采用成本加成等多种定价方法[20]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应披露并说明公允性[23] 其他 - 关联交易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18]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6]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