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2月3日首次发行1亿股普通股,1999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5,743,507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5,743,507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25] - 股东对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0][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3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9] - 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事项[3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5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5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3]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80]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有关情况[79] - 董事会可决定每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累计捐赠金额500万元以内的对外捐赠事项[86]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须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3] - 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2%[114]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28][129][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34] - 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36]
城建发展(600266) - 城建发展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