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股东会议事规则》[1] - 修订生效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5] - 规定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新增公司设立党组织相关内容[4] - 规定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管,公司可起诉股东、董事、高管[5] - 经营宗旨调整为以用户为中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16,244,222股,每股1元人民币,为人民币普通股[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董事会作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7] - 因特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8] - 为员工持股计划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1年内转让给职工[8]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和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9]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可诉讼,特定情形可请求撤销决议[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进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财务资助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4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3] - 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书面辞任,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54] 党组织与纪委 - 公司党委由7人组成,包括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委由5人组成,包括书记1人[33] - 公司党委、纪委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33][34] 财务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5]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15天事先通知[5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9]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61]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2]
四川长虹(600839) - 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