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二次[15]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 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7] - 每年对董事和高管薪酬相关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10] - 下设工作组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多方面资料[12] - 工作规则执行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20] - 自公司H股经证监会备案并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0] - 生效后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自动失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