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产生[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3]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1] - 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5]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15] - 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17]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8] - 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权力[19]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4] - 履职发现公司风险应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现则披露无异议[2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