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与期限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6]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2]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12]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2] 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14]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6]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流程与处理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2]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长申诉[23] - 董事长接到申诉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4] 立项与考核 - 审计部提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作为审计立项[21] - 公司临时安排审计任务,经审计部内部协调后安排立项[21] -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35] 奖惩与责任 - 内部审计机构可向董事会建议奖励遵守规章且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28] - 内部审计机构可建议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8] - 董事会可对利用职权谋私利等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8] - 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经备案并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0][31] - 制度生效后原《内部审计制度》自动失效[31]
埃斯顿(002747) - 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