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7] - 秘书处提前十四日通知会议[9] 会议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一日书面通知[14]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超半数会议应说明披露[16]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17] 会议审议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19] - 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6]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7]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8]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9] 规则生效 - 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生效,原规则失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