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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埃斯顿埃斯顿(SZ:002747)2025-06-04 13: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的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8]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会议报告与发言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1] - 股东发言可采取口头和书面形式,发言时间、次数由主持人在议程中规定,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寡安排[22] 投票权征集与决议通过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决议撤销与规则执行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37] - 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按以上法律、法规执行[37] 规则修改与生效 - 两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本规则[38]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相同[38] - 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