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ESG委员会组成 - 应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ESG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关注研究ESG法规政策、制定战略规划等6项[7] ESG工作组职责 - 负责ESG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提案[9] ESG委员会会议 - 由主任委员或过半数委员提议召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12]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4] 规则生效 - 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