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为发起人股49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5%[4] - 埃斯顿控股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为发起人股2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4] - 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为发起人股1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的,股东可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16]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公司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17] - 公司审议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人民币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1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2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或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2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25]
埃斯顿(00274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