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稿)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信息披露人员与情形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属于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等情况需披露[3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董事负连带责任[21]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24] - 首席执行官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披露[26]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对未公开内幕信息保密,传递资料需办登记手续[23]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8] 关联方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5]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也为关联方[43][4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45] - 制度由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发布[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