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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稿)
锦江酒店锦江酒店(SH:600754)2025-06-04 12: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委托理财规则 - 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1]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定价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无法按规定定价需说明[17][18]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19]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22] 资产交易披露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24]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24]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前解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