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稿)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7]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委托出席时一名董事不得超两名委托[18] 决议表决规则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3]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6]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不得越权行事[29] - 利润分配决议有审计报告要求[30]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1] - 部分情况会议暂缓表决[32] - 会议可全程录音[34] - 需安排人员做记录并签名保存[35] - 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36] - 董事签字确认决议和记录,不同意见可说明[38]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