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稿)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含内外审计沟通监督等二十多项工作内容[7][8] 报告审议与提交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表决,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核[2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发生外部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事项时,应及时开会并书面报告董事会[9]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需改聘需经相关程序[22]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载明授权范围[17] - 可采取现场、电视电话等形式举行[17] - 召开程序等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工作细则规定[18] 与审计机构合作 - 应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并掌握进度[2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1] - 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审阅[21]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等审议[23] 其他 - 审计室等部门为会议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书面材料[12] - 会议对材料审议并可深入讨论形成会议纪要[13] - 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18] - 沟通情况等需形成书面记录,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