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渠道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沟通安排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9]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0]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并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8] 会议相关 -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并为股东提供便利[8]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及时披露情况[9] - 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18] - 存在6种情形公司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组织与培训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3]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5] 档案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16]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24]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应包含6项内容[25]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8] 平台管理 - 公司应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等并回复[29]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