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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SH:600323)2025-06-02 09: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由审计办保存至少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职责相关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形成内控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11]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10] 其他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2]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6] - 实施细则按规定和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