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原“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2]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3]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3] 股东权益 - 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4] 股东会 - 股东会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等职权[4] - 多种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变更提案需相关方同意[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不低于10%[6] - 相关主体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十日提临时提案[6] - 股东会讨论董事选举,应披露候选人资料[6] - 股东会由不同主体主持[7]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7] - 董事、高管在股东会解释说明[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7][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9] - 相关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9] - 经理工作细则有会议等内容[9] 监事会 - 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控股股东定义[13] - 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公司不同通知方式送达日期规定[1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2] - 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13]
*ST中润(0005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