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相关 - 永安行拟向上海哈茂发行不超过71,819,411股A股股票[6]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价格11.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2] - 上海哈茂认购股票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4]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16] 财务审计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11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8] 公司股权与架构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哈茂,实际控制人为杨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孙继胜[2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集团境内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均有效存续,公司合法拥有境内子公司股权且无有效质押权利[26] 业务与经营 - 公司2022 - 2024年及2025年1 - 3月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除本次发行外,发行人集团与主要关联方(不含控股子公司)无正在履行的重大关联交易[30]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在共享出行业务部分存在同业竞争,已出具《关于规范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30] 资产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2处房屋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租赁66处、建筑面积合计46,426.28㎡的境内房屋[32] - 公司租用办公房屋中,建筑面积合计5,363.19㎡的房屋合法性不能确认,占办公房屋总面积的49.87%[33] - 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房屋中,建筑面积合计11,388㎡的房屋合法性不能确认,占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的66.55%[34][3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263项中国境内注册商标、42项境外注册商标、327项中国境内专利、14项境外专利、97项中国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项中国境内美术作品著作权[36][37][38][40][41][4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16家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45] 合同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中的销售合同共8份,与前十大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中的采购合同共7份[46][4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或授信额度在1亿元以上的银行授信合同共1份[48] 可转债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34,510,337.78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0.30%[50] 资本运作 -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5次减资、1次增资扩股,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行为,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等行为的安排或计划[54][57] 合规情况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60] - 报告期内,集团境内成员单项超20万元财政补贴不违反境内法律规定[6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前次募资用途情形[6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无针对发行人集团成员等的未了结重大诉讼等案件[6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71] -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情况[71] -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不存在从事规定的类金融业务[71] - 上海哈茂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发行人股份[71] -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上海哈茂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取得的发行人股份[71] - 上海哈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情形,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无不当利益输送情形[71]
永安行(603776)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