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2024年7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股本由83,804,207股增至84,023,969股[5] - 2025年2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股本由84,023,969股增至84,070,709股[6]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70,709元[1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1][2][7]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全文[2][4] - 公司修订多项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21] - 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可形成普通决议[23]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形成特别决议[2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2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9] - 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3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32] - 公司最近三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原则上不少于公司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33] -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审计委员会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3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3]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定[3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37] - 关联关系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及可能致利益转移的关系[37]
科威尔(68855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