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0012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会计部门工作汇报,获取相关报告[9] - 有权取得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资料[9] 审计委员会权限 - 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11]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1]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11]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2][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9]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19]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10年[20] 其他 - 公司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