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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0012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炬申股份炬申股份(SZ:001202)2025-05-29 13: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9][10]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会议主持人不能确定关联股东是否回避或股东有异议时,由全体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29] - 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的半数[29]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