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稿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3] - 股东依法请求查阅相关信息需提供持股书面文件,公司核实后提供[4]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6] 担保审议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7]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有多项金额及比例要求[19][20] 会议召开频率与要求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8]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2]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7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7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77]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31][32]
炬申股份(00120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