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688269)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年度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档案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2] 审计重点事项 - 审计部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8]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 审计工作权限 - 审计部工作权限包括参加会议、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内容[15]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业绩快报关注不同内容[20][21]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4] 处分建议与执行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6] - 内部审计人员有谋取私利等行为,董事会给予处分[2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