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6008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在原定召开日前2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表决[24]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5]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2/3以上董事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8] 提案审议规定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34]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并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5][3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8]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