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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6008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路股份中路股份(SH:600818)2025-05-29 11:01

公司结构与制度调整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股本与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144.7910万股[6] -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3,795.791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8,349.00万股[6] - 董事会可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股东与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在一年内相关重大事项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董事与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1/3[2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40]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派发[4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45]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